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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四位一体”扎实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 2024- 12- 18 11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乐清市统计局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策略,切实提升民众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认知与理解。

一、“组织”为核心,多部门协同联动。乐清市局联合司法局等19家普法责任单位,共同策划并举办“普法集市”活动,通过跨部门紧密合作,汇聚成强大的普法合力,确保活动覆盖广泛,影响力深远,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积蓄强大动能。

二、“形式”为突破,创新普法载体。乐清市局特设“法治摊位”,运用宣传易拉宝、发放法治宣传三折纸、分发宣传礼品、“小小普法志愿者”互动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吸引市民参与;同时,落实专业人员,现场咨询解答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使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易于接受。

三、“案例”为引导,深化公众法律认知。乐清市局注重以案释法,对双随机抽查的企业普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容、分析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前后法律责任的变化,向企业做正面的守法示范和反面的违法警示,引导公众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

四、“巩固”为保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乐清市局通过跟踪反馈机制,持续监测普法效果,定期评估总结,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经验得以有效推广。同时,将成功的普法案例与经验,通过培训会、交流会等形式,分享给各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形成经验积累与传承的良性循环,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工作提供持续动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乐清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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