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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24-265079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文号:
  • 乐卫发〔2024〕108号
  • 发布机构: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有效性:
  • 有效

局直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各消联组,各托育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保障节假日期间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温州市卫健委、市消安委冬春火灾防控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盯紧看牢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排查。各单位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实施动态滚动排查整治。主要对消防安全(燃气、醇基燃料使用,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保卫、医疗安全、危化品安全、后勤保障、特种设备、建筑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医疗救援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输电线路、供气供水管道巡查,保障正常的供电、供水、供气服务。

二是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原则上当即交办、立行立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落细整改责任,实行限期挂账销号。一般问题隐患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整改,市卫健局、属地安委办进行跟踪督导。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办统一实施挂牌督办,按整改时间节点闭环销号。

三是提升意识。12月5日,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国家卫健委组织全国医疗机构消防培训,各单位要用好视频资源(详见11月19日发在微信工作群的《国家消防救援局、卫健委、中医药局《医疗机构消防培训班》视频,及有关资料》),组织未参与观看的员工予以补课(观看资料可作为12月培训台账发各消联组汇总)。

四是有序报送。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督查。各节点工作安排如下:

2025年1月5日前,由各消联组牵头医院汇总各成员单位《乐清市卫健系统元旦期间社会治理安全消防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

2025年1月26日前,由各消联组牵头医院汇总各成员单位《乐清市卫健系统春节期间社会治理安全消防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2)。

2025年1月5日、1月26日前,各托育机构结合实际(如“医疗安全”不必填报),分别将附件1、附件2汇总至局基妇科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2025年2月15日前,各消联组牵头医院组织职能科室或消联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区域所有成员单位的安全消防检查或互查(市人民医院可委托市五医代查大荆片成员单位),将《乐清市卫健行业安全消防责令整改建议书》(附件3)汇总上报。

2025年2月28日前,各消联组牵头医院汇总成员单位《乐清市医疗卫生机构隐患销号单》(附件4)报局办公室。

节日期间,市卫健局将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医疗、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防控情况进行督查。

二、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保障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突发事件人员伤亡的应急救治、安全转运,确保安全医疗;120急救指挥中心确保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有效运转,随时启动卫生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疫情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一旦发生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三)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各项卫生保障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发热门诊、集中医学观察点的防护安全监管力度。

(四)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严守值班岗位。单位主要领导离开乐清的,要向局领导报告,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单位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线指挥,并及时向市卫健局报告(局24小时值班电话:62567009,传真:61886787),并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救援工作及时、有序进行。

联系人:张**,浙政钉(手机、微信):1*******5。


附件:1.2025年元旦期间社会治理安全消防燃气检查情况登记表

          2.2025年春节期间社会治理安全消防燃气整改情况登记表

          3.乐清市卫健行业安全消防责令整改建议书

          4.乐清市医疗卫生机构隐患销号单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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