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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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联合督导服务工作方案》(浙安委〔2024〕3号)的通知要求,浙江省民政厅1月31日召开了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为进一步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无死角无盲区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大排查 各乡镇街道自即日起按照《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负面清单》附件1对辖区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服务场所的消防设备配备、技术状态,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疏散通道等环节进行检查,养老机构要着重检查水泵房、消控室是否正常运行,人员值班是否到位,老人房间有无使用电热毯、小太阳取暖器及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在2月8日前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隐患自查自纠、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二、全流程盯死看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整治 乡镇街道对在大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养老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对《“3030”闭环机制重点问题隐患交办清单》中养老机构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2023年以来温州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养老机构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部分养老机构整改落实不及时,多次在复查中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每月的消防安全检查中,都有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未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各乡镇(街道)要在此次行动中,对第三方机构检查中全年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条进行核查,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机构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三、同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燃气与食品卫生检查整治 乡镇街道对属地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对灶具、波纹管、接头紧固件,有无安装燃气报警器等情况进行检查,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厨房燃改电。对使用燃气的机构和食堂,对有无安装防火门、厨房内有无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要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采购、储存、留样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进行重点检查。 四、健全养老服务机构隐患整改信息报送机制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力促立改;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造成清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原则上在 2 月底前完成整改闭环。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果断处置、及时管控,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做到“不行就停”,绝对不允许带病运行。2月6日前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总上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附件2 附件:1.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负责清单 2.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 乐清市民政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