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教育公文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学年第二学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查的通知
时间: 2024- 03- 01 信息来源: 普通教育科 字体:[ ]

各学区,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扎实推进乐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

二、督查内容

1.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入学转学、学籍管理、编班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均衡分班、“人籍一致”等规定,是否存在大班额现象。

2.“双减”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学校“一校一策”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是否优化;晚自修管理是否到位;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是否合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校内书面作业和课外作业总量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作业布置与批改反馈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

3.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情况。学校是否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教育课等规定课程;是否有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现象;严格规范教材使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积极推进幼小、小初有效科学衔接。

4. 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师德的现象;是否重视随班就读学生融合教育;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行为;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搭车收费等行为。

三、 督查时间

五月底前完成本次督查。

四、 督查方式

普教科、人事科、学生科、计财科、机关纪委、各学区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集中督查与抽查相结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家长调查、实地察看等明察暗访方式进行。

五、督查要求 

被督查学校需提前准备好“双减”档案、学籍平台数据、本学期转学学生名单、课后服务、教学常规、学校总课表、师德建设等相关重点资料。督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记录在案、出具整改意见书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6日

乐清市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表

学校    检查组成员                         2024年  月   日

检查

指标

督  查  内  容

督查结果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①开齐开足各类课程 ,尤其要严格执行科学、艺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课程等方面的课时规定。②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之内,初中控制在1.5小时之内,高中控制在3小时之内。

3、严格作息时间:①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9、8小时。②义务段到校时间不早于8:00。③晚自习结束:初中原则上不晚于20:30,高中原则上不晚于21:50。

4、严禁违规补课:①严禁初中、小学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②禁止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场所。

规范办班行为

5、规范编班办班行为:①起始年级落实均衡分班。②无大班额。③是否设立各种形式的实验班、重点班和快慢班等。

6、严格学籍管理:①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规定。②建立转学、休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学籍档案。

规范课后服务行为

7、优化学校课后服务 “一校一策”方案 :①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②学校拓展服务各类教育活动丰富,有午休及晚自习(初中)管理方案。③建立课后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规范教材使用

8、严禁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①教辅资料是否超订。②教辅资料是否强行集体征订。③教辅选用是否存在“一科多辅”的情况,学校或教师是否存在推荐目录之外的教材教辅,变相强迫学生或通过家委会统一购买的情况,学校或教师是否存在通过代购教材教辅,从中牟利的情况。

规范教师行为

9、严禁教师有偿补课:①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搭车收费。②是否参与各类培训、补习班、兼职兼课。

规范收费行为

10、严格执行收费政策:①收费项目是否公示。②收费是否出具正式票据。③是否存在违规收费。

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1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①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举行的学科考试活动。②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以上存在问题,学校必须在两周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检查组。             

学校校长签字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