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乐清市农家乐星级经营户(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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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级地方标准《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DB33/T 669-2021)的文件精神,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对历年评定的一、二、三星级农家乐进行了复评,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农家乐予以保留;对存在经营管理质量下滑、停业情况的农家乐等,予以撤销星级经营户(点)称号。 现结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五星级农家乐认定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507号)和《温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温州市四星级农家乐认定名单的通知》(温农发〔2023〕24号)等文件内容,将乐清市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乐清市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情况一览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情况一览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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