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社会保险中心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送达公告(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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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军(身份证号码4***23197007*****3): 浙江康为电器配套有限公司单位职工黄治秀,于2021年4月6日上午11时04分许,因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伤,经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 温乐工决[2021]00852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对该起工伤负有全部责任。现工伤职工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直接向我中心申请支付工伤待遇。请你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反馈我中心。如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你无异议或逾期不做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直接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因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乐清市社会保险中心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乐社险中心[2024]100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卓静静 联系电话:0577-61881220、61881252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142窗口 乐清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