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品质校园”创建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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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升级,挖掘学校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打造“品质校园”窗口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品质校园创建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品质校园·各美其美。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含幼儿园)。 三、作品要求 活动征集品质校园建设新样态案例作品。案例应以校园文化为切入口,围绕“品质校园·各美其美”主题,体现学校在精神、物质、行为、制度等文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独到经验和阶段性成果,相关内容参考《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品质校园”文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网址: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3/8/28/art_1390295_59237692.html);要求具有学校文化属性和区域特点,主题健康,内容新颖,以小见大,真实可感;作品须保证原创。 案例撰写规范,内容应包括主题、背景、过程、效果、亮点、反思等几个部分,图文并茂,字数要求1500-3000字; 案例统一为 Word格式,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1.25倍行间距。文件名统一为“学校+案例题目”样式。 四、报送方式 案例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所学校限报1篇,于5月13日前通过以下网络链接直接提交报送。联系人:施老师,联系方式:61526715。 报送网络链接:https://f.wps.cn/g/5m8OHpjY/ 五、其他说明 1.各校要积极准备,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团队编写案例。市教育局将通过专家评审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到温州参加评比。 2.活动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任何隐瞒替赛、抄袭及其他损害活动公正性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所在学校的参赛资格。 3.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一经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对其作品在网上发表前进行编辑,同意并 授权主办方将其作品用于其他活动或用途,如网络、有线电视、移动端等播放、出版、展览等。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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