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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青少年“珍爱绿水青山”第四届大自然观察笔记征集比赛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24-25129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文号:
  • 温环乐〔2024〕1号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有效性:
  • 有效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乐清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珍爱绿水青山”第四届大自然观察笔记征集活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动员社会各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无废城市建设、五水共治、蓝天保卫等美丽浙江建设活动,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珍爱绿水青山

二、活动时间:3月-5月

三、参加对象:乐清市中小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教育局

五、活动内容

1、参赛作品应为2024年度创作的最新作品,并围绕“珍爱绿水青山”活动主题,采用自然观察笔记形式对身边的大自然进行记录。作品评选设置了5个方面指标:素材真实(30%)、发现独到(30%)、记录清楚(20%)、呈现美观(10%)、感悟贴切(10%)。

2、作品须为本人原创,素材真实科学,能体现作者认真观察记录大自然的过程,从而感悟思考生命的神奇、生活的智慧,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懂得感恩爱物、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同时兼顾图画及文字记录的准确性、设计合理美观。主体文字注重个人体验和真情实感的记录表达,避免不切实际的艺术发挥。

3、作品需符合自然笔记作品要求,具备自然笔记七要素。(详见附件2)。记录范围为乐清市境内各大公园、风景名胜、湿地、山林、滩涂等处,有关大自然的动物植物、环境气象、天文地理、季节变化等,都可以成为记录对象。

4、记录对象为自然物及自然现象,不包括温室和盆景情景。

5、自然笔记作品尺寸为A4大小。

六、活动安排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每所学校(校区)上交不得超5个,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分别占本项目评选节目(作品)总数的15%、25%、30%。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主办方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以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和公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

2、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3、投稿时请填写作品信息表(附件1),本次征集需在截稿日期5月16日前邮寄或报送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信息中心809办公室,可由学校统一报送。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供水集团大楼8楼809。收件人:倪海栋,电话:62572116,邮编:325600。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实施。各学区、学校要积极组织、动员学校学生参赛,充分发挥教研机构职能,对教师进行培训,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注重创新,突出实效。要利用周边的公园、植物园、森林以及辖区校园、小区、绿地等良好的自然观察地,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重点抓好青少年群体的自然科学教育。

(三)广泛发动,做好推荐。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宣传发动学校、家庭参与,积极推荐作品,关注乐清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按照要求及时寄送作品。

附件:1.“珍爱绿水青山”大自然观察笔记作品信息表

          2.自然笔记作品有关要求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环乐〔2024〕1号 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青少年“珍爱绿水青山”第四届大自然观察笔记征集比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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