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青少年“珍爱绿水青山”第四届大自然观察笔记征集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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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乐清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珍爱绿水青山”第四届大自然观察笔记征集活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动员社会各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无废城市建设、五水共治、蓝天保卫等美丽浙江建设活动,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珍爱绿水青山 二、活动时间:3月-5月 三、参加对象:乐清市中小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教育局 五、活动内容 1、参赛作品应为2024年度创作的最新作品,并围绕“珍爱绿水青山”活动主题,采用自然观察笔记形式对身边的大自然进行记录。作品评选设置了5个方面指标:素材真实(30%)、发现独到(30%)、记录清楚(20%)、呈现美观(10%)、感悟贴切(10%)。 2、作品须为本人原创,素材真实科学,能体现作者认真观察记录大自然的过程,从而感悟思考生命的神奇、生活的智慧,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懂得感恩爱物、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同时兼顾图画及文字记录的准确性、设计合理美观。主体文字注重个人体验和真情实感的记录表达,避免不切实际的艺术发挥。 3、作品需符合自然笔记作品要求,具备自然笔记七要素。(详见附件2)。记录范围为乐清市境内各大公园、风景名胜、湿地、山林、滩涂等处,有关大自然的动物植物、环境气象、天文地理、季节变化等,都可以成为记录对象。 4、记录对象为自然物及自然现象,不包括温室和盆景情景。 5、自然笔记作品尺寸为A4大小。 六、活动安排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每所学校(校区)上交不得超5个,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分别占本项目评选节目(作品)总数的15%、25%、30%。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主办方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以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和公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 2、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3、投稿时请填写作品信息表(附件1),本次征集需在截稿日期5月16日前邮寄或报送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信息中心809办公室,可由学校统一报送。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供水集团大楼8楼809。收件人:倪海栋,电话:62572116,邮编:325600。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实施。各学区、学校要积极组织、动员学校学生参赛,充分发挥教研机构职能,对教师进行培训,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注重创新,突出实效。要利用周边的公园、植物园、森林以及辖区校园、小区、绿地等良好的自然观察地,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重点抓好青少年群体的自然科学教育。 (三)广泛发动,做好推荐。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宣传发动学校、家庭参与,积极推荐作品,关注乐清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按照要求及时寄送作品。 附件:1.“珍爱绿水青山”大自然观察笔记作品信息表 2.自然笔记作品有关要求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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