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白石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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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村(社)、各职能站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号)、《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有关规定,编制《乐清市白石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乐清市白石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白石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白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 关于公布白石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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