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将《乐清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环乐〔2024〕2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