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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获评省自然资源考核优秀市

发布日期: 2024- 03- 28 12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浙江省2023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结果公布,乐清获评该项考核优秀县(市、区)。

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对乐清市委、市政府1+9考核体系中的一项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林长制、河(湖)长制等多个领域工作。

近年来,乐清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林长制、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去年,全市水资源总量约为10.96亿立方米,相比前一年增长了约0.72亿立方米;全市总用水量约为2.5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5.4立方米,较2022年下降5.9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9立方米,温州市最低;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58.66立方米,比2022年下降0.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635。这得益于乐清全市上下努力节水、保护水资源的共识和行动。

在节水方面,乐清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管理利用的前提,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完成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标杆示范、节水宣传教育等16项年度计划工作,万元GDP用水量比去年下降6.3%,构建“以域内挖潜为基础、区域联网为骨干、域外引水为补充”“域内自循环为主、域内域外大循环相互促进”的水资源网络化配置格局。

乐清还两手发力强化水土保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全市水土保持实现动态监测,人为活动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消减,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极简审批场景应用”获评浙江省水利厅推进重点工作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试运行以来,已累计办理了262件,切实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

同时,乐清对全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日常监管工作,并积极进行生态共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7平方公里,超额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

大荆溪、淡溪水库南和淡溪水库北断面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蒲岐、北白象和方江屿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七里港和公利浦断面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如今,越来越多的乐清市民感受到了家门口河湖“颜值”的提升。

一条河的变化,背后是一群人的协作和付出。去年,乐清严格落实河道巡查机制,全面开展水域岸线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执法监管等工作,全面推进“护航亚运”河湖整治及瓯江沿线生态环境整治。数据显示,去年,乐清共排查发现河湖水域岸线问题855个,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在瓯江(乐清段)沿线管理保护范围内共发现问题6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温州市级复核销号,以“长制”促“长治”。

阳春三月的乐清,绿色正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去年,乐清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结合美丽温州、森林温州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全市去年除治互花米草面积位居温州第一、全省第四,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4200亩,完成进度居温州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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