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
|||||||||||||||||||||||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各基层站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乐清市大荆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大荆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荆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大荆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