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港口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5-08-05、06、07地块规划修改启动前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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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11]29号)文件中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天成街道办事处申请对已批复实施的《乐清市港口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15-08-05、06、07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现予以启动前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乐清市港口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15-08-05、06、07地块。地块东至河流,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巨发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93公顷。(详见附图) 二、规划修改意见 本次规划拟对15-08-06地块(历史建筑所在地块)进行位置修正,同时对15-08-05、06、07地块界限与建筑退线进行调整,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改。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地点: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邮编:325600 联系电话:62598309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