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小田变大田”专项行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217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65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升耕地数量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小田变大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开展“小田变大田”工作,通过整合零散的农田资源,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等基本原则不变,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实施的全过程,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三)因地制宜。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探索适合本地的路径和方式,避免一刀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至2024年底,全市基本农田“小田变大田”改造面积1.8万亩,区域内田块数量减少60%以上,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比例,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同时,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抗灾能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措施

(一)项目带动。把“小田变大田”作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旱改水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体规划设计、一体推进实施,实现自然地块“小并大”。

(二)主体引领。推进土地集中流转,组织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已流转承包的基础上,结合承包地块条件,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造。

(三)农民互换。引导村民在自愿互信的基础上,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地块过度分散、不利于集中流转、机械化作业难、矛盾纠纷多等问题,推动“一户多块田”向“一户一块田”转变。

(四)数字定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航测、遥感技术等,对农田地块进行精确测量和定位。通过数字地图的建立,实现农田地块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为“小田变大田”改造提供精确的数据支持。同时,通过数字定位,可以更加精准地进行农田规划、布局和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五)政策支持。将“小田变大田”改造列入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建设项目的补助范围,对支持改造的农田从农业产业补助、项目支持等方面优先予以安排,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改造。

五、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完成农田现状调查,重点选择国道、高速、高铁、轻轨等交通道路沿线3亩以下农田,乡镇(街道)对目标区域内的农田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小田的数量、分布及权属情况,为整合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科学制定田块合并、沟渠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各乡镇(街道)于4月30日前将计划表及实施方案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服务科。

(二)实施阶段(2024年5月-10月)。利用农田作物成熟换茬之际,按照方案开展农田整合工作,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将小田合并为连片大田,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三)总结阶段(2024年11月-12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小田并大田”专项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做好“小田变大田”改造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好处,提升农民对整合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规范操作。在整合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妥善解决推进“小田变大田”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每月25日进行工作进展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结果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小田并大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乐清市“小田变大田”改造任务清单

2.镇(乡、街道)“小田变大田”改造计划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小田变大田”改造任务清单

序号

乡镇(街道)

现有基本农田面积(亩)

改造面积(亩)

1

柳市镇

40385

2000

2

北白象镇

23301

1500

3

虹桥镇

28347

1800

4

磐石镇

7466

400

5

淡溪镇

16789

500

6

蒲岐镇

7704

500

7

南岳镇

8937

500

8

清江镇

17340

900

9

南塘镇

7747

500

10

芙蓉镇

20672

1000

11

雁荡镇

16400

1000

12

大荆镇

23051

1000

13

湖雾镇

14039

300

14

仙溪镇

17821

700

15

乐成街道

16706

600

16

城东街道

9661

800

17

城南街道

2966

300

18

盐盆街道

5054

300

19

翁垟街道

14134

500

20

白石街道

11080

700

21

石帆街道

16274

1000

22

天成街道

7174

600

23

岭底乡

7638

200

24

智仁乡

7446

200

25

龙西乡

5021

200

附件2

镇(乡、街道)“小田变大田”改造计划汇总表

所在村社

面积

涉及农户数

现有地块数量

流转情况

改造后地块数量

村社1

100亩

50户

50块

是,承包人张三

50块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印发

乐农〔2024〕65号关于开展“小田变大田”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乐农〔2024〕65号关于开展“小田变大田”专项行动的通知.docx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