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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4-253616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干董娟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5- 10 10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申请人 干董娟 于 2024 年04 月30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 雁荡镇 下塘村 新建 2 间(幢) 5 层,底层层高≤ 4.00 m,建筑总高度≤ 16.80 m,占地面积 90.00 m2,建筑面积 520.40 m2(其中顶层 m2在 首,挑楼 70.400 m2在 南、北 首)。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东至:通风道南至:空地西至:通风道北至:路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荡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雁荡镇望雁路 63 号电话 62152674),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干董娟.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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