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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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科室、有关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5号)和《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乡村振兴办〔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培育具有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创意、新风貌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蓄势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全市计划培训农民110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学用贯通综合试点100人。 二、培训项目 (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2024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围绕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开展培训,重点推进直播电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后备干部、茶产业、预制菜产业等内容进行培训。做好科技人才支撑培育,打造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发展。 (二)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配合做好“头雁”培育项目、省级高研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省级示范性短期班的学员选送工作。学员选送重点面向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如省市级乡村工匠等。 (三)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项目。该项目是农业农村部创新探索乡村人才培养新路径新模式的试点项目。乐清将重点聚焦优势产业和“新农人”、本土“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开设铁皮石斛全产业链创业创新专题研修班和农业创业创新专题研修班,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遴选100人开展深度培育,培养一批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高素质农民,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打响“雁斛农匠”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培训任务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5号)文件和本地财政要求执行。健全横向覆盖相关部门、各产业条线,纵向到镇到村的县乡(镇)村三级联络员队伍和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前期培训需求摸底调研,立足本地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乡村产业和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实施培训过程全程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每季度填写、报送培训计划完成表和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年终报送含年度工作总结、农民培训发展报告和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丰富培育举措。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操作、参观考察、创业指导等形式,开展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和创业创新能力。通过举办技能赛事活动、建强乡村农匠队伍、开发优质培训资源等举措,搭建农民成长成才的平台,拓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重视发掘与培养乡土人才师资,鼓励开发本土精品教材,积极探索线上课程、短视频微课等新型教学方式。 (三)强化绩效监管。严格按照浙财农〔2024〕10号文件,对照《2024年农民培训绩效评价自评表》的各项指标,做好需求调查、学员选拔、过程监管、资金管理和质量评价等工作,并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以农民满意为宗旨,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 (四)加强训后服务。打造培训合作平台,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推动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协会等合作组织的协同发展。根据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动态,及时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为农民后续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有效的帮助。 (五)做好典型宣传。加大农民培训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好现代媒体手段优势,发挥中央、省级和地方主流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好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好典型、好模式、好案例。 联系人:乐清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黄慧婵,0577-61601199。 附件:2024年乐清市农民培训计划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乐清市农民培训计划表
备注:班级主题和人数为初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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