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作品选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 06- 25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等文件要求,2024年举办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为做好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作品选送工作,经研究决定,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的作品将从2024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上报(名单见附件5)。针对参评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推荐作品的指导师务必在6月30日、7月7日举办学生美术作品创作专题培训(见附件6),并从培训活动中选拔优秀作品正式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现将《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发给你们,请各校按要求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4日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声乐节目需提交合唱谱电子版。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节目时长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含戏曲)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节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需为学生本人原创,并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作者限1人。

(二)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者限1人。

(三)书法和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

(四)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

(五)视频创作类作品

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六)手工艺制作作品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四、节目与作品报送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每件美术作品作者限1人。如节目参演学生跨组别,即一个节目同时包含小学生和中学生,则该节目归入中学组进行评选。如各市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二)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内容必须是2024年录制,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节目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节目视频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同一学校的所有参赛资料采用U盘统一报送,包含节目视频、节目报送表及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包括电子稿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分项目类别建文件夹存放,U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县市、节目类别等信息。纸质版盖章原件一并报送。

(三)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所有作品以原件和数码照片(视频创作类除外)两种方式报送。原件报送要求: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视频创作类和手工艺制作的《作品标签卡》随作品报送。视频创作类原件/数码照片用U盘报送,以“作品名称(组别)”命名,其中数码照片报送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视频创作类原件/同一类作品的数码照片与《作品标签卡》电子稿及盖章的PDF扫描件一同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作品类别命名,U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学校、作品类别等信息。作品报送表电子稿、纸质版盖章原件、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并报送。同一学校的所有参赛资料分类后统一报送。

(四)U盘和艺术作品原件不退还。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节目和美术作品时,各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评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如发现艺术作品非学生本人原创,在取消评奖资格的同时,对所在学校和指导教师进行通报。

五、评选办法

艺术表演类项目和美术作品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节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表演人数3人及以下的节目限1名,其他节目限3名)和美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报送办法

请各学校根据《温州市参评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推荐名单》(附件5),严格按照《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做好组织选送工作,艺术节表演类及作品类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表演类(舞蹈)节目以U盘形式报送(附件1、附件2随U盘一同报送),纸质版盖章原件一并报送;美术类作品经温州艺术创作专题培训后(培训会见附件6)再通知报送,报送时需将美术作品及纸质材料(附件3、附件4)报送至乐清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后幢308),电子稿(附件3、附件4、作品数码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yishu2024666@126.com。联系人:刘凯丰,联系电话:61526715。视频创作类报送截至7月15日,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报送,具体活动比赛上传说明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附件1.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docx.docx

2.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docx.docx

3.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附件3.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表.docx

4.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附件4.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标签卡.docx

5.温州市参评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和美术作品类推荐名单附件5.温州市参评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类推荐名单.xlsx

6.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艺术创作专题培训会附件6.关于举行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艺术创作专题培训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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