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学校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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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技〔2024〕4号 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乐清市学校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乐清市学校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落实市纪委《2024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排查学校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学校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防范廉政风险发生。 二、治理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确保所有采购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二)公开透明:及时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平等参与采购活动,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 (四)务实高效: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治理内容紧密围绕目前学校在食堂、校服、教育信息化等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聚焦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采购项目管理水平不高、采购验收不够规范、风险防范不够有力等四方面9个突出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问题 1.重点治理学校未建立采购领导小组,未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行为。 2.重点治理学校未结合“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未召开采购小组会议对学校自行采购项目需求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3.重点治理学校食堂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 4.重点治理学校采购计划未体现厉行节约原则,未能既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又和资产存量情况相适应,铺张浪费,过度采购和重复采购。 (二)学校采购项目管理问题 5.重点治理学校存在拆分采购项目、程序要素不全,项目过度设计、支出手续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6.重点治理食材采购程序不够完善,大宗物品未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学校食堂对供应商存在监管缺失的行为。 (三)采购验收不够规范问题 7.重点治理学校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品类不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验收过程不规范。 8.重点治理学校食堂未把好食品原材料入口关,未建立原材料验收制度,食堂验收队伍存在缺位,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品类不符的行为。 9.重点治理学校未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材料归档工作,政府采购档案未保存15年。 (四)风险防范不够有力问题 10.重点治理学校是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等有效监督举报通道。 11.重点治理部分学校领导及后勤人员担任时间过长,风险防范能力薄弱。 12.重点治理部分学校领导及后勤人员,因职务之便失职渎职,食品安全责任未有效落实的行为,虚列师生餐费、虚列配送物质、虚开食材票据等行为,接受供应商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礼卡,入股相关公司自买自卖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市教育局和各学区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结合近年投诉举报和查处情况细化完善治理方案;印发专项治理文件,制作自查表格,建立挂账销号制度。 (二)自查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见附件1)。 (三)重点检查阶段(6月中旬至10月)。根据全市学校自查情况,结合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调研检查单位。市教育局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梳理分析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健全完善现行学校采购政策,切实铲除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问题灰色地带。 五、工作要求(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倪乐明同志任组长,专班成员由驻教育局纪检组及教育局计财科、学生科、技术中心、基建中心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 (二)狠抓落实。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原则,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通过乐清教育发布、报纸、学校宣传栏等宣传好学校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总结和宣扬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根据治理工作进程,督促全市学校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自查自纠、整改清零等工作。 (三)严肃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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