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129 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129 号建议的答复函 |
林**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淡溪镇东干河(溪北大桥至玉兰花园段)堤防整治工程的建议》(第 129 号)已收悉,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淡溪镇东干河堤防整治工程可以提升河道防洪抗冲能力,改善河流水环境。我局非常重视该项目建设,早在淡溪三期治理工程已将该段纳入,由于政策处理因素未能实施。2021 年 6月我局已研究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于 2023 年 9 月通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根据我市当前财力情况,新建项目原则上暂缓建设。 目前,市财政局已在努力争取专项债、长期国债等多渠道资金筹措,下步在财政资金能落实的情况下优先启动实施该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水利局 2024 年 7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