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126 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126 号建议的答复函 |
倪**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淡溪水库移民村粮价加快补助的建议》(第 126 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68 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市财政局,研究落实,2024 年 3月 25 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 2020-2023 年度淡溪水库移民村粮价补助的通知》(乐水政发〔2024〕14 号)文件,同时核定淡溪水库移民村粮价补助明细表。给予淡溪镇淡溪水库移民村(长青村、石龙头村、兴城村、西湖村)2020 年至 2023年度粮价补助共计 157960 元,由淡溪镇政府予以发放。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希望继续对我市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水利局 2024 年 7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