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367 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367 号建议的答复函 |
钱**等代表: 你们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钟前水库疏拓扩容的建议》(第 367 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回复如下: 乐清市人均水资源量较少,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足,近年已多次出现旱情。乐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已将钟前水库拓疏等项目纳入《乐清市河湖库疏浚规划》。针对你们的建议,经我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水办河湖〔2021〕9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各位人大代表的建议,今年我局已完成《乐清市河湖库疏浚规划》和《乐清市河湖库疏浚实施方案》编制。 二、福溪水库、淡溪水库以及钟前水库等 3 座中型水库和17 条河道的疏浚投资、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疏浚产生的砂石处置等已完成特许经营权拍卖。 三、我局已建议中标单位以淡溪水库疏浚作为水库清淤试点开展前期工作。淡溪水库疏浚工程开工建设后,借鉴其经验,适时对其余河道、水库进行论证,研判疏浚可行性。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水利局 2024 年 7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