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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5/2024-257252
  • 组配分类:
  • 2024年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050 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050 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7- 15 09 : 51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黄岐河疏通的建议》(第050 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交通工程建设以及河道生态等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件以来,市水利局单独以及联合柳市镇、交通运输局、铁路建设中心共 4 次与代表一起踏勘了黄岐河堵塞河段。5 月 23 日与 4 家协办单位在联合踏勘后与代表进行了初步会商,现根据会商意见并综合 4 家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黄岐河堵塞河段解决方案

建议中提到的柳市镇黄岐河堵塞河段,位于温州市域铁路S2 线、228 国道北口大桥、甬莞高速三大交通工程交汇处,现场约 30 米河道被土方填埋阻断。5 月 23 日联合踏勘和初步会商后,就河道堵塞问题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因主汛期临近,由柳市镇人民政府临时挖通河道主槽,确保河道泄洪通畅,消除黄岐河堵塞的防汛安全隐患;5 月 27 日已由柳市镇组织完成。

2.由各相关交通工程主管单位,落实解决河道堵塞问题的经费或协调相关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彻底解决该段河道堵塞问题。

3.若第 2 点未达成或未完全达成,市水利局、交通局、高速公路建中心、铁路建设中心将与柳市镇一起,积极向市政府和财政局申请,力争将黄岐河岐头段整治工程列入年度水利工程项目,彻底解决河道堵塞、淤积、局部河岸坍塌、岸线凌乱等问题;但鉴于目前我市财政资金现状,近期落实经费难度较大。

二、交通工程造成的沿线村社遗留问题相应措施

建议中以及面商中提到的我市交通设施完工后遗留的系列问题,我局和各协办单位都非常重视。交通工程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民生”工程,而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到影响的农村道路、河网和农业灌溉渠道等“小民生”问题,存在问题发现不及时不全面,问题责任主体从乐清层面难落实,导致问题解决不彻底不到位,是交通工程沿线群众深切的痛点。各相关单位将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建立流畅沟通机制、齐心协力解决好交通工程遗留“小民生”问题。

1.交通运输局和高速公路建设中心针对项目涉水疏通工作,

在项目前期、建设和验收阶段均有相应措施(详见协办意见函)。将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管理,杜绝交通工程建设造成沿线村社新增遗留问题,全面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及时到水利部门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时向水利部门提交施工图和施工计划;督促相关参建单位按审批文件要求落实涉河监理、涉河施工、涉河专项核查验收。

2.铁路建设中心将进一步发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全面协调好与上级铁路部门相应工作,多为乐清人民争取民生福祉;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监管,杜绝交通工程建设造成沿线村社新增遗留问题。

3.水利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特别是线性交通工程涉河问题的监管,力争杜绝涉河痛点。一是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特别是线性交通工程涉水审批的批后监管工作,督促各涉河建设项目按审批文件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涉河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制联动机制,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以“河长制”促“河常治”。

4.柳市镇将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优势,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当下遗留问题;通过河长制、路长制、田长制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交通工程建设相关问题,杜绝新增遗留问题。

本次会商过程中建立“黄岐河人大议题”微信群,将持续在线倾听民声,倾心民生;各相关部门单位将保持流畅的沟通机制,协力合作,确保做好交通项目“大民生”的同时,及时跟进“小民生”项目,不断增强交通工程沿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畅享沟通,齐抓共管,合力做好交通工程“小民生”。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水利局

202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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