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4-256977 |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14 : 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机构简称 | 乐清市经信局 |
机构地址 | 伯乐东路557号4楼 | 联系方式 | 0577-62521018 |
责任人 | 方建永 | ||
办公时间 |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机构职能 | |||
(一)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规定承担有关政府产业主题基金工作。 (五)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工作。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 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时尚等产业。 (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企业的重大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 (十二)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十三)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2.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关注行业和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