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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乐清市2023年45号地块(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南城校区) 南岸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64号)

发布日期: 2024- 08- 13 16 :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45号地块(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南城校区) 建设需要,需征收南岸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206公顷,其中,农用地0.6904公顷(耕地0.6904公顷)、建设用地1.8302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3〕64号)。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3〕64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南街道办事处、南岸股份经济合作社。

关于公布乐清市2023年45号地块(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南城校区) 南岸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64号).pdf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3〕64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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