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评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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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养老机构: 为巩固近年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浙民养〔2021〕113号)和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乐清市消安委《关于开展全市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乐消安委〔2021〕5号)精神,乐清市在全市所有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中开展了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 2024年7月,根据《温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验收。经综合评定,12家养老机构评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13家养老机构评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3家养老机构被评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达标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要戒骄戒躁,不断巩固消防管理成果;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消防日常管理制度,常抓不懈地抓好消防设备的维护,下一步积极争创示范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达标单位要强化整改措施,尽早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 附件:乐清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评定结果名单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