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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2/2024-257993
  • 组配分类:
  • 审计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24年第4号公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1年至2023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8- 05 17 : 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乐清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7日至4月8日,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至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末资产合计2875.97万元,负债合计55.06万元,净资产合计2820.91万元。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3.37万元(2022年收回并上缴财政34.97万元),2021-2023年收入23730.82万元,支出23723.16万元,2023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6.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勇夺“大禹鼎”银鼎、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成功通过2022年度省三星级“无废城市”评估。但审计也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在非税收入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存在未核定21家企业排污权、初始排污权分期缴纳未见申请材料、初始排污权核定未公示、罚没款延期缴纳管理不健全、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证据不充分等问题。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存在空气自动站采购不规范、采购预算价编制粗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评分细则未结合实际情况设定、第三方审计费用未经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流程等问题。

(三)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存在长期租赁车辆1辆超报批标准、出车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更新、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五)资产管理方面

北白象空气站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停用、应急监测车1辆长期闲置。

(六)其他财务管理方面

局本级食堂经费公私混存、工会超标准报销服装费用、大荆所办公楼加固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要素不齐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乐清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采购和资产全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及建议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核定大部分企业的排污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清退工会多报销福利、规范食堂经费管理等。


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1年至2023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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