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24-258934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乐清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8- 09 16 : 5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经济、惠民生、保战略、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全市重大战略事实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3年乐清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66.14亿元,增长19.2%(扣除制造业缓缴税费后下降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5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6.3%(扣除制造业缓缴税费后下降0.6%)。其中:税收收入83.05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1%,增长16.9%;非税收入1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增长12.6%。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4%,下降1.9%。

2023年全市收支执行总体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5亿元,转移性收入80.88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0.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9亿元、调入资金43.92亿元、上年结转764万元),收入合计177.9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2亿元,转移性支出49.31亿元(包括上解上级支出29.2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23亿元、结转下年3.16亿元),支出合计177.93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收入和支出比向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执行数)均增加4.21亿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体制结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36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统筹调入增加0.85亿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分成上解增加0.2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8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减少0.53亿元,结转下年增加1.4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科目收支决算情况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增值税44.8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3%,增长43.6%,主要受制造业缓税入库影响;企业所得税12.13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1.8%,增长0.7%;个人所得税4.0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7%,下降8.7%;其他地方各税22.08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8.8%,下降5.5%;专项收入5.25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2%,增长14.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9%,增长46.7%,主要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入库1.05亿元;罚没收入3.17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6.2%,下降25.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1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2%,增长52.1%,主要是人才房转让收入1.39亿元。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2023年我市大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同时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9%,下降11.6%;公共安全支出9.9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3%,下降3.8%;教育支出38.5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增长7.7%;科学技术支出3.2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增长15.3%,主要是加大对企业科研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6%,增长16.7%;卫生健康支出16.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6%,增长6.1%;农林水支出11.1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9%,增长7.2%;城乡社区支出4.4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7%,下降48.1%,主要是压减非急需项目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设置预算预备费1.5亿元。当年未发生符合预备费使用范围相关支出,全年预备费预算结余1.5亿元,年终决算时全部划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05亿元,超收0.05亿元。年终决算时全部划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预算法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2023年初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亿元,在办理2023年财政决算时,共补充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5亿元,其中预备费结余补充1.5亿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划转补充3.35亿元。2023年初我市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15亿元,当年未补充。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86亿元,为预算的95.6%,增长6.2%,加上转移性收入52.23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0.6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1.38亿元、调入资金0.21亿元、上年结转22万元),收入合计180.0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1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5%,下降40.5%,加上转移性支出63.95亿元(包括上解上级支出0.12亿元、调出资金43.8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6亿元、结转下年3.98亿元),支出合计180.0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收入各项不变,支出比执行数减少28万元,主要是农业农村省统筹资金结算上缴少28万元,基金结余统筹调出增加0.85亿元,结转下年减少0.8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3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3%,增长1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7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7%,增长18.4%。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0.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08亿元。

收入比执行数多722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年度结算时调增委托投资收益722万元。支出与执行数一致。

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7%,预算调整完成后,省级统筹文件下达,要求工伤保险基金专户上解2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专户上解2.22亿元;根据温州社保委会议纪要,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增15元/人·月,增加支出31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转移性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合计152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86.8%,下降13.1%;转移性支出722万元(调出资金700万元,结转下年22万元),支出合计152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收入和支出与执行数一致。

(五)政府性债务决算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结构

2023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1.41亿元,比上年新增35.37亿元。2023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4.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6.71亿元,结构为21.88:78.12。债务余额小于债务限额。

2.新增地方政府使用情况

2023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5.3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5.38亿元。从资金投向领域来看,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民生服务、交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冷链物流等领域。亿元以上新增项目6个,其中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个项目,分别为乐清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6亿元,乐清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8亿元,乐清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1.5亿元;乡村振兴类2个项目,分别为乐清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3.73亿元,乐清市大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1.38亿元;民生服务1个项目,乐清市公立医院改造提升工程1.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结余调整项目5个,分别为温州瓯江北口大桥5.04亿元,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填方工程5.27亿元,乐清市东山南(二期)、石马片(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亿元,乐清市南岸村、白沙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65亿元,乐清市南草垟村(三期)、马车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3.09亿元。截至目前,2023年债券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我市到期债券27.11亿元,获批再融资27.09亿元(其中:一般再融资债券11.09亿元,专项再融资债券16亿元),本级财力安排还本支出0.02亿元,收支均在线下反映。2023年度政府债务利息总支出10.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3亿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2个项目涉及金额6888万元。采取部门日常跟踪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方式,落实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绩效监控工作涵盖全市76个部门的703个项目,金额约46.69亿元。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对3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05个项目支出的自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实地检查,并要求限期整改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完成教育信息化等10个重大项目支出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约4亿元。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修订出台《乐清市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将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应用,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绩效信息公开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评,促进部门履职效能有效提升。

(七)列入市人代会审查的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在人大的监督要求下,我市继续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从严从紧安排部门项目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市84个部门(街道)决算支出124.06亿元(剔除五家医共体自有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4.73亿元,项目支出59.33亿元。其中,雁荡山管委会决算支出1.64亿元、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算支出4.54亿元、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算支出3.44亿元、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决算支出0.6亿元。

二、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收支保平衡,坚决打好财政平稳运行“关键仗”。一是高标准强化收入组织。科学开展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查找收入组织面临的风险点与增收潜力点,依托税收、非税、土地出让等6个收入专班工作组,开展土地收入、税收收入、招商引资、罚没收入、资产资源收入五大攻坚行动。二是高效率争取上级支持。密切联系对接温州市局、省财政厅,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补助资金23.05亿元,调度款59.33亿元;两部委均通过专项债项目共62个,资金需求205.55亿元,同时获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5.38亿元。三是高水平做好支出管理。持续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全市民生支出101.04亿元,同比增长1%,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8.6%。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严格实施过“紧日子”负面项目清单,坚持量入为出、可压尽压,通过一般性项目压减、“三公”经费压减等措施,盘活财政资金2.94亿元。

(二)促发展增福祉,坚决打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仗”。一是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兑现“41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资金2.6亿元。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累计下达技改项目资金1.7亿元等。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产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全年安排财政科技投入3.2亿元。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我市减免税金额共计78.63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减免金额4.3亿元。二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化发展。安排7115万元用于“石斛之乡·康养胜境”和乐成“灵山箫台”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下达2.6亿元支持高标准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年“财农担”业务授信700万元、农担联合担保2740万元,合计办理44笔。三是聚焦支持普惠性民生建设。助力教育事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资金38.5亿元,同比增长7.7%。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全年累计发放低保及特困对象补助1.14亿元等,累计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财政补助1.12亿元。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重大交通项目投资99亿元。投资7亿元,推动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市政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

(三)强改革守底线,坚决打好促创新防风险“保障仗”。一是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拟定市文旅集团组建及国运集团优化调整方案,改建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数智国资监管系统(一期模块)”工作专班。通过金融工具组合方式,实现期限利率最优化,平均融资利率4.12%,较2022年底下降0.38%。二是全力打造前沿数字财政。牵头推进政府投资智控平台建设,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一表统管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上线运行浙政钉“工程价款结算审查”平台,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监督审查;落实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和惠农政策一键查系统试点工作,构建农业主题“画像”。三是坚守债务风险底线。兜牢民生“三保”底线,全力保障“三保”、重点项目正常运转,保基本民生、工资、基本运转等127.69亿元。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结余调整等措施,完成化解隐性债务30亿元的年度目标。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收益管理,进一步降低财政偿付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我市决算情况虽实现收支平衡,但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仍存困难和挑战,如财政收入回升基础仍不牢固,收支矛盾十分严峻,“过紧日子”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市财政将高度重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一是打好挖潜增收“组合拳”。全面赋能税收增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含金量,培育优质税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组建“一地一专班”,支持国企民企联合拿地,积极推动房地产招商工作;统筹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国企资产、闲置低效土地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推动落实非税征管,积极挖掘海域、矿产等资源性收入,扩大增收渠道。二是过好精打细算“紧日子”。试行开展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考核评价模式,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继续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严控部门预算追加;全面探索零基预算模式,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逐项审核各项支出内容和开支标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从源头上控制、压减非必要的政府投资项目支出。三是强化财会监督“一盘棋”。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推动建立全市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间联动监督,同时,深化纪财联动、巡财联动、财审联动等,围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共同检查监督。加强重点监督,坚持项目为王,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一体、上下联动检查一体、查处问题与整改落实一体的监管质效。

乐清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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