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乐清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 (第三批次)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浙土资规〔2017〕8号)相关规定,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第三方调查核实,自然资源部门分级审查后,市政府批准同意对乐清市清江镇方江屿围垦工程管理处场地边坡崩塌(330382020075)和乐清市智仁乡小坑岙村冯成益和冯成炎屋后滑坡(330382010075)予以核销,现予以公告。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