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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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目的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4 号)规定。 二、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决定保留18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为我局管理实践中的具体规范,均需要继续执行。废止3件,同时明确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上述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目录详见《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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