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绅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乐清市恒利工具厂生产厂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扩建项目等8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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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浙江绅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缪加云,企业注册地:浙江省乐清市石帆街道绅坊村嘉园2号小区2幢301室),因其总承包的乐清市恒利工具厂生产厂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扩建项目、乐清市佳美工艺有限公司生产和非生产辅助用房扩建项目、浙江祥众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浙江松成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1】064号)、乐清市顺森园艺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项目、温州宏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房扩建项目、乐清市泰西橡塑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拆扩建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已完工,向我单位申请撤销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局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577-61889685 通讯地址:乐清市人民路2号108室 邮编:325600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