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
陈志浩代表: 您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消柳市镇黄华社区胡家垟村至金山前村双金路道路的建议》(第22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双金路属《柳市镇南山前、金棚头、华山、胡家垟村(金瓯社区)村庄规划》中的规划道路,从村庄规划道路框架来看,北有北环南路、南有中山大道,均为区域性道路,道路体系相对完整。 自“十四五”之始,城市建设从扩张型转变为集约型,由于土地指标缺乏、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限制,以及“三区三线”成果的启用,目前北环南路与中山大道难以实施。但考虑到村民建房需求,在目前土地资源日渐紧张的形势下,优化村庄规划道路框架确有必要。下一步可由相关村委会向柳市镇人民政府申请,柳市镇发函至我局,开展村庄规划修编程序,综合考虑村庄内部道路可实施性,进一步优化路网。 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 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