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函 |
胡旭璋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提出的《关于恢复与推进我市 “退二进三”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 年8 月10 日我市已出台《乐清市关于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的若干规定》(乐政发〔2023〕14 号)。 我市一级工业区块线范围内现状和规划工业用地严禁进行房屋用途改变。二级工业区块线范围内现状和规划工业用地实施严格控制,改变后房屋用途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其他区域需实施改变房屋用途的,我局优先引导办理永久性改变土地用途。 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希望继续对我市工 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