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函 |
陈诚盛代表: 您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山马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的建议》(第162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本轮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中,已将南浦村山马片120余亩土地(包括盐田及周边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动态方案内。经与南塘镇对接,目前南塘镇已启动征收前期准备工作。 另外,建议文广旅体局牵头,我局将与文广局、南塘镇积极对接开展非遗技艺展示馆的选址论证工作,若选址明确可通过纳入边界外零星项目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 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