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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6605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5〕13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市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做好2025年农村住房保险的续保工作,继续保持参保面“全覆盖”。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推行政策性附加室内财产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二、政策内容

(一)农村住房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坏,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1.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倒塌;

2.房屋屋顶坍塌;

3.楼板坍塌;

4.房屋主体结构毁坏;

5.墙基冲毁,难以修复;

6.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

7.无显性损毁,经住建部门鉴定应当拆除重建。

保费标准为每户每年10-20元,保险金额为每户最高2.25-5万元、每间最高4500-10000元。详见附件1。

各乡镇(街道)、村可结合自身情况,对其农户自交保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二)附加室内财产保险: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室内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造成室内财产损失,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保费缴纳标准为每户每年10元。

(三)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自愿参保为原则,根据保险公司补充保险的有关内容,由农户自行选择A、B款保险责任参保。

三、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在202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时间终止前,完成2025年度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确保保险时间不脱节。

四、具体安排

请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基数统计、新旧门牌及四址核对、资料分发等基础工作,全力支持工作开展。人保财险乐清支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系、沟通与协作,深入到社区、村、农户,优化程序、精简便民,健全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确保2025年度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圆满完成。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钱君,联系电话:0577-61880123

人保财险乐清支公司

乐成三农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郑升跃,联系电话:0577-62558901,18106777708

经办人:陈立军,联系电话:0577-61602632,13777722701

虹桥三农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倪   旭,联系电话:0577-62358036,13819773288

经办人:林贤林,联系电话:0577-62358026,13706602468

柳市三农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王智政,联系电话:0577-62728343,13505872088

经办人:赵   杰,联系电话:0577-62728343,13758895775

王柏霖,联系电话:0577-62728343,13736399002

北白象三农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王智政,联系电话:0577-62990771,13505872088

经办人:郑胜利,联系电话:0577-62990771,18657767720

大荆三农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章佩红,联系电话:0577-62221576

经办人:何周静,联系电话:0577-62221265,13586589006

张梦依,联系电话:0577-62221576,18367777170

清江三农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章佩红,联系电话:0577-62221576

经办人:林期成,联系电话:0577-62221576,15067743312

附件:乐清市农村住房保险方案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农村住房保险方案

乐清市农村住房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坏,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一)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倒塌;

(二)房屋屋顶坍塌;

(三)楼板坍塌;

(四)房屋主体结构毁坏;

(五)墙基冲毁,难以修复;

(六)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

(七)无显性损毁,经住建部门鉴定应当拆除重建。

方案

10元方案

保额(元)

保费(元)

附加条款

备注

22500

10

保额22500元较原方案不变。

15元方案

保额(元)

保费(元)

附加条款

备注

30000

15

附加辅助金保险条款

保额30000元,并附加辅助金及临时安置条款。

附加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条款

20元方案

保额(元)

保费(元)

附加条款

备注

50000

20

附加辅助金保险条款

保额50000元,并附加辅助金及临时安置条款。

附加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条款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印发

乐农〔2025〕13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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