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气动工具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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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市虹桥镇溪西工业区建设浙江东方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气动工具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该土地已经乐政国用(2001)字第888-000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确权登记土地使用面积3046.2㎡,乐房权证虹桥镇字第10893号确权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610㎡】,本次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拆扩建(整体改造)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394.23㎡。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用地面积:2888.35㎡【宗地面积3046.2㎡(含2888.35㎡工业用地,157.85㎡规划道路用地) 】 2、建筑占地面积:1435.67㎡ 3、总建筑面积:7394.23㎡ 4、建筑密度:49.8% 5、容 积 率:2.57 6、机动车停车位:23辆 7、非机动车停车位:16辆 三、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2579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