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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73658,电子邮件:yqs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4条,其中政策文件8条,环境保护18条,行政许可1004条,行政强制16条,通知公告、政务动态、机构设置等其他属于主动公开的58条。具体包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和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等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因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由温州市局进行答复和统计,为避免重复计算,故不纳入乐清统计。本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或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坚持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以及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均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工作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情况,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我局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前审核有待加强,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存在错别字或漏字等情况。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不够多样。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力度,确保做到不错字、不漏字。同时,我局将在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探索更多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便于公众阅读和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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