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3/2025-267017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21 14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225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耕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作,保障公民合法知情权。2024年,本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8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6条,重点领域信息1条,领导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切实按照《乐清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审查。将审查过程贯穿于信息制作、发布、公开全流程,在发布后再次登录前台,回归公众视角进行再审查,确保信息发布无错字、无病句,维护政府信息公信力。二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对于我社亮点、重点工作,及时公布工作动态;领导班子变动或分工调整的,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有我社主办或协办生活节等大型活动的,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同时,继续将社有资产公开招租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社有资产招租的信息辐射面。全年未发生逾期未公开情况。三是调动基层社积极参与。拓宽社情反馈渠道,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信息搜集和公开,丰富信息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在主要依托“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本社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微博平台内容管理和界面优化,对与公众利益切实相关和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及时主动加强公开,进一步打响供销品牌,提升公众形象和知名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根据班子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钱健林为组长,分管领导阮新侠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同时,明确要求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协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分派具体任务数,从人员配备上结束了政府信息业务员单打独斗的局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和全面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倒逼业务员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信息发布不及时。因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业务员为兼职,因此在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未能及时发布。

业务操作专业性不够。今年,个别文件、年报需配套更新政策图文解读,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需加强学习。

(二)今后改进措施

加强业务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学常新,需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与相关培训员、业务员的学习交流,充分运用各种学习平台,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

加大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要加强内容审查,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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