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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052717,电子邮件:yqjjkfq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主动在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新增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56条,主要包含建设管理公示40条、部门文件3条、部门人事3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人大代表建议1条,还及时更新了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联系方式和内设机构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0件,未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责任分工的同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的内容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和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根据工作要求,我单位及时通过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各类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对各类栏目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一如既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接受上级和企业群众对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上年度相比,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信息更新处理存在滞后,二是信息公开与辖区企业的信息需求仍有差距。 2025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并督促各科室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以满足辖区企业的信息需求,为乐清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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