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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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 为提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确保高星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正常运营,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民办〔2020〕161 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分别对2023年16家五星级、23家四星级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每家5万元、4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总计下拨补助资金172万(详见附件)。资金将直接拨付到相关社区(村),请各乡镇(街道)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运营经费下拨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