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5-267469
  • 组配分类: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乐清市2024年24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镇黎明村创新创业空间(02-38-07地块)建设项目)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75号)

发布日期: 2025- 01- 26 09 : 3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4年24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镇黎明村创新创业空间(02-38-07地块)建设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223公顷,其中,农用地2.5222公顷(耕地2.1904公顷、林地0.262公顷、草地0.0561公顷、其他土地0.0137公顷)、建设用地0.1001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4〕75号)。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75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虹桥镇人民政府、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关于公布乐清市2024年24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镇黎明村创新创业空间(02-38-07地块)建设项目)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75号).pdf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75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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