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洪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浙江新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等11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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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洪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乐平,企业注册地: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281弄2号)因其总承包的浙江新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登高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拆扩建项目、安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乐清市思而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拆扩建工程项目、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拆扩建项目、俊郎电气有限公司年产9万台智能电气设备建设项目、浙江德尔信连接器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浙江远欧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及非生产辅助用房扩建项目、温州玉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扩建项目、浙江宏远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扩建项目、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拆扩建项目(3#生产车间)等11个项目已完工,向我单位申请撤销上述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在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局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577-61889685 通讯地址:乐清市人民路2号8栋107室 邮编:325600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