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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继续补、再提速” 最高可享1200元补贴

发布日期: 2025- 02- 14 09 : 03 浏览次数: 164 来源:乐清日报 字体:[ ]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珈玮)2月12日,乐清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乐清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的公告》,标志着以旧换新政策“继续补、再提速”。相关企业征集完毕后,市商务局将适时公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名单。个人消费者可前往相关门店,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与以往补贴相比,此次补贴政策范围更广、力度更大。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时,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在此,市商务局温馨提示,消费者需在正式公示的活动商家名单中选择门店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此类商家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销售产品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要求,且商家不提供非法改装服务。

  市商务局将全程对参与活动的商家开展监管指导,保证活动商家在推动以旧换新的同时,不搞“先涨价、再补贴”等行为,并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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