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屠宝清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长青路后垟20号的《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148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屠宝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长青路后垟20号, 证号为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14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屠宝清
202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