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技〔2021〕2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需符合《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详见附件)明确规定的基地9项基本条件或营地20项基本条件。 二、基地(营地)申报材料(详见相应文件要求)于2025年 3月28日前上报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并由本中心统一组织初审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盛勇;联系电话:62522623;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环城东路467号,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申报的通知.pdf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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