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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南岳杏湾渔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1 20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南岳杏湾渔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电话:0577-61603208; 邮编:325600

附件:乐清市南岳杏湾渔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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