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温州市雁荡山灵岩方洞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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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市雁荡山灵岩方洞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1.听证会时间:2025年3月27日 14时30分 2.听证会地点: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伯乐东路888号,新市府大院内)会议中心二楼第六会议室 二、定价方案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文件规定,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开展定价工作。依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定价申请,经成本监审、调查测算,并结合雁荡山风景区经营实际,提出雁荡山灵岩方洞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方案。 (一)灵岩、方洞现行收费及改造提升情况 灵岩景区、方洞景区现行票价为2013年制定,门票价格分别为50元/人、40元/人。目前,两景区由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根据1986年《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洞景区归属灵岩景区范围内。1994年,方洞景区开发,因未能与灵岩核心景点形成游览闭环,故独立设置并单独售票运营。依据2022年3月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新将灵岩景区与方洞景区合并为灵岩方洞景区,并于2022年10月启动了一体化提升工程,连接两景区的卧云栈道项目开工建设,串通了灵岩景区与方洞景区,形成立体环线游览体系。2023年12月30日,卧云栈道正式投入运营。截至2024年12月,灵岩方洞景区完成卧云栈道、聚仙阁、梅花洞、方洞游步道和意境彩化提升等工程,开工灵岩景区观光电梯、屏霞轩等工程。 (二)拟定灵岩方洞景区门票价格方案 1、成本监审结论 我局对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2023年度灵岩方洞景区门票进行成本监审,依照《浙江省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浙价成〔2018〕161号)规定,核定2021-2023年度温州市雁荡山灵岩方洞景区门票总定价成本为6435.05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87.46元/人。 2、2024年在建项目支出 经查验,2024年仍在建设尚未完工的景区项目支出为2118.52万元,其中已取得正式发票的支出金额为673.91万元,该支出计入定价成本。 3、拟订方案总定价成本 根据2021-2023年度成本监审结论以及2024年在建项目支出情况,结合三年游客人次数735749人,核定总定价成本为6435.05+673.91=7108.96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96.62元/人。 4、拟定调整方案 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兼顾财政补贴情况及灵岩方洞景区改造升级后成本支出,以补偿合理运营成本、保持收支总体平衡为定价原则,主要补偿景区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成本并适当反映景区价值,拟定温州市雁荡山灵岩方洞景区门票价格为80元/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1、消费者(8人) 万帮田(村委工作者)、孙剑春(个体经营者)、汤婷婷(社会组织负责人)、陈园园(企业员工)、张冰铁(企业经理)、周平洋(企业经理)、郑洲(企业员工)、金立治(企业员工) 2、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3人) 王晓丹(社区工作者)、陈旭军(教育工作者)、林琳(教育工作者) 3、政府部门(5人) 卢乐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卢海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林玉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韩伟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鲍芦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经营者(1人) 管敏远(企业经营者) (二)听证人名单:万志斌(行政机关负责人)、王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范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四、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机构名单 (一)新闻媒体名单:姜晗(记者)、赵续(记者) (二)第三方机构名单:干萌雅(风险评估单位工作者)、朱奕锦(风险评估单位工作者) 五、其他事项 该定价方案同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若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3月25日前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科,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61882137,邮箱:njyumail@163.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