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25-26999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文号:
  • 乐卫发〔2025〕9号
  • 发布机构: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有效性:
  • 有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局相关科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475号)及《温州市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温卫发〔2025〕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医疗服务行业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结合实际,特制定《乐清市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 年 3月 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 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 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475号)文件精神,规范医疗服务行业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秉持系统理念,统筹推进医疗领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通过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动,全面整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服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显著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营造公平有序、安全可靠的 医疗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任务

根据《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 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475号)文件精神,本次行动主要任务是打击十大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即非法应 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欺诈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近视防控领域非法行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 医托” 、加强“线上医疗”监管、整治直播“ 引流、带货” 、优化舆情线索监测处置等。

(二)突出关键领域

1.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诱导过度诊疗和高价治疗、夸大病情诱使患者支付高额费用等乱象问题,整肃 医疗秩序,强化全行业监管。

2.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如违反诊疗常规开展性别专用诊疗项目等,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和计价计费行为,坚决禁止医疗机构基金逐利。

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涉医监管,严厉打击夸大病情、 虚构疗效,高价推销“特效药”,虚开电子处方,套取药品倒卖牟利等行为,查处外包科室、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假借医疗科普名义“ 引流”“带货”牟利等不法行为,强化对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管,持续打击互联网涉医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强化医疗美容乱象治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黑医美”下沉县乡、“轻医美”违规问题多发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和联合监督抽查,维护医疗美容行业秩  序。

5.严格医疗技术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开展“断骨增高术”等禁止类及限制类技术的行为,提升编造虚假病历等非法医疗行为的发现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器械、耗材流向和临床使用监管,加强对网络平台不良内容的辨识处置和公众教育引导。

6.动态打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涉嫌虚假宣传、违法发布广告以及欺诈消费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惩处。

7.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屏蔽或查处网络平台上代孕广告等内容。发现网络平台上存在的“代孕黑市”信息线索,移交网信等相关部门处置;涉及买卖儿童、伪造或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涉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严惩。

8.升级对于从事取卵、胚胎移植等业务机构或“实验室”的监督检查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代孕活动,严惩非法代孕伴生的毒麻药品交易、非法行医、伪造或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强化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为加强领导,市卫健局成立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李虎

副组长:陈国智

成  员:林  勇 杨大品 林 伟 连克琳 杨安义  

局法规科:对相关主管部门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研判下发处置,对涉嫌犯罪案件做好司法衔接。

局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科:组织协调与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网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分析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情况,协调跨部门重大事项。

局医政科: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组织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及周边“ 医托”“号贩子”“黑救护”“黑护工”等扰乱医疗秩序、涉医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的管理及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局基妇科:督促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排查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信息,排查并及时将未取得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个人以及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的违法违规线移送市疾控中心依法进行查处。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双随机检查、日常检查、联合执法等,依法查处各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在执法过程中若发现涉嫌非法行医、代孕、医保诈骗、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专项行为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2月)。组织召开动员会,传达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公众对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3月-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机构的执法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度排查违法违规线 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及其他部门的线索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 三)总结评估阶段( 2025 年 9 月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局相关科室、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等行为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复盘经验教训,溯源问题症结,及时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对于复杂案件迅速启动联合执法程序,制定科学合理行动方案,确保案件查处高效、公正。持续优化医疗领域长效监管机制,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关于印发《乐清市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