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六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活动和温州市第八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推荐工作的通知 | |||
|
|||
各直属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我市中小学领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八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人〔2025〕13号)和《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发教育新动能促进教育大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第六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和温州市第八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训等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二、推评名额 拟推荐温州市43名,其中名教师30名,名校长5名,名班主任8名。 拟定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44名,其中名教师30名,名校长6名,名班主任8名。 最终推评名额根据考核情况,由评委会择优差额确定。 1.乐清市名教师名班主任,全市每所学校(含校区)及研训等教育机构推荐:专任教师数50人以下推荐名额合计1人;专任教师数每增加50人,推荐名额增加1人,最多合计不超过6人。推荐名额超过4人的,须推荐1名市名班主任。市名校长单列申报,每所学校可推荐1人,不占学校推荐指标。 2.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浙江省教研课题成果(排名前一)的教师,可单列推荐,不占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3.参加援派时间一年半以上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的教师、省“希望之光”教育帮扶的教师,可单列推荐,不占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4.各学校(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各学段、各学科结构平衡。各评审类别的推荐名额互不打通使用。 5.评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须在原学校服务期不少于3年(组织原因、集团化交流除外)。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所有学生,无有偿补课和带生行为。对近5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4.严格执行学术规范。对申报材料中的论文、课题等成果,严格核查其真实性,对学术论文、课题等进行数据库查询和查重审核。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5.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现聘高级职务。从教以来,获得过乐清市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乐清市教坛新秀(中坚)及以上教学荣誉。近5年学年度(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6.幼儿园教师须具备本科学历(含在读);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具备本科学历,优先推荐研究生学历教师;40周岁(含)以下的普高、中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含在读,中职专业课教师酌情放宽),40周岁以上具备研究生学历的优先推荐。 7.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对象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8.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不得兼报。 (二)乐清市名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具有团队核心作用,教育教学与研究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在本市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和专家公认,并积极承担公开课和讲座。 2.有承担名师工作室建设或青年教师提升培养任务,积极参加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工作。在“双减”背景下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和作业管理改革,并积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单位)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研组长、段长、行政干部等工作。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趋势和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1篇(研训员2篇)或专业论文获得乐清市一等奖、温州市二等奖及以上。 4.担任7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深受学生欢迎。班主任资格工作年限计算办法同职称评审班主任年限认定。 5.任教本学科5年及以上,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乐清市名校长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落实“双减”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能有效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党组织在党建考核中处于同级同类学校前列,且未被列为后进党组织。 2.坚持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健全,能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特色化发展规划。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处于全市同类学校前列,在市域内有一定影响。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传承发扬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建设学校文化阵地,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学业进步,社会认可度高。能积极承办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承接全市域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任务,对其他地区和学校形成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4.专业知识扎实,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高,能深入教学一线,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定期参加教研活动。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教育管理类论文或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得乐清市一等奖、温州市二等奖及以上。 5.现任书记或校长,任正职书记或校长(园长)3年及以上。 (四)乐清市名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能做好新形势下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有成功转化案例在市级以上推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落实“双减”工作突出。在学校各类活动中,参与面广,表现突出,从教以来所带班级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 3.既有教书育人实绩,又有班主任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协调任课教师和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设好班集体;注重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或德育论文获得乐清市一等奖、温州市二等奖及以上。 5.现任班主任,义务段教师担任正职班主任满10年、高中段教师担任正职班主任满8年。 (五)研训员申报名教师须满足名教师评选条件的第1、2、3项条件,申报名班主任须满足市名班主任评选条件的第1、2、3、4项条件,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5年以上相应教学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坚持上“下水课”每年2节以上,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在全市有广泛影响,并在本学科的教学培训研究与指导教师成长方面具有独到之处,近5年指导教师至少3人及以上获得教育教学等评比市一等奖以上。对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近5年乐清市及以上讲座(教师培训)10次及以上,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一)宣传发动。各学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公开公布评选条件和参评方式。 (二)推荐申报。各中小学校(单位)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教职工大会述职测评、专家考核评审等方式,确定乐清市第六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推荐人选。 (三)确定推荐人选。各学校(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现场课堂教学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本校(单位)内公示后,报送至所在学区;学区审核推荐名单后,名校长上报市教育局组织科、名教师名班主任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市属学校名校长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组织科、名教师名班主任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组织考核。报名人数达到评选名额5:1及以上,根据业绩评价结果,结合学段、学科结构,综合平衡确定现场考核人选。市教育局组织评定委员会,通过现场课堂教学考核(名校长须增加答辩)等形式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按1:1比例确定人选,组织师德专项测评,并进行公示。 (五)研究确定。公示结束后,乐清市教育局党委会会议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并发文公布。各学校(单位)须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补充文本。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参评教师需在温州教育人事管理系统-“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项目中填报材料,各学区、学校应严格审核把关。温州教育人事管理系统-“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项目申报的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评教师的年龄、教龄、班主任龄、校长任职等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其他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三)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校人选的推荐工作,各学区要做好人选的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21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温州教育人事管理系统导出)上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 1.《乐清市第六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表》(纸质3份); 2.《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审表》(纸质3份); 3.《乐清市第六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1份)。 名校长联系人:乐清市教育局组织科胡献丽,电话:62520321。 名教师名班主任联系人: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李豪,电话:62529901。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可以兼报相应评审类别的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已获得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荣誉不再申报乐清市级的,可直接申报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须同时与本届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进行业绩评价和现象课堂教学考核、答辩等,考核成绩作为推荐2025年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二)评上本届的乐清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且符合2025年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条件的和直接申报2025年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对象,根据综合业绩考核,统筹考虑农村偏远地区、各学段、各学科结构平衡,经评审委员会,按1:1比例确定推荐2025年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人选,由乐清市教育局党委会会议审核推荐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上报温州市教育局。 (三)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坚持标准,坚持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