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荡山风景区灵岩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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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因雁荡山风景区全面提升生态、文化及业态的需要,按照“逐步疏解、总体搬迁”的调控目标,扎实开展“村落重塑”行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房产资源开发利用,制订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乐清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乐政发〔2022〕26号)。 三、起草过程 结合工作实际,形成《雁荡山风景区灵岩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意见征求稿,并于2024年12月25日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同步书面征求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32条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7条意见。 四、适用范围 原则上以上灵岩、仁堂、邬溪、三官堂北、三官堂南、下灵岩北、下灵岩南、龙洞前、岙水潭西、灵岩寺口等十个片区为征收范围,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五、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3章19条,包括总则4条、补偿方式和标准13条、附则2条。 (一)总则解读 主要介绍本《办法》适用于灵岩村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对征收房屋是否适用补偿和评估规定进行了说明。 (二)补偿方式和标准解读 1.征收补偿方式。采用货币化安置、定向安置房产权置换、定向游览服务设施用房购置和房票安置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 2.《办法》明确了征收补偿确权原则。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按照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件中载明的面积予以确认。针对未登记的,近期将制定《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并实施。 3.《办法》针对四层及以下、五层以上的合法建筑,已确认使用权或者产权的道坦、简易房,未确认使用权或者产权的道坦、三基,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土地批文实地房屋未建的,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建房批文实地房屋在建或停建等五类情况规定了建筑应置换面积标准。 4.《办法》明确货币化安置基准价为4080元/㎡。 5.《办法》规定了定向安置房产权置换面积、置换要求、住宅套型面积、停车位等内容,确定置换均价为4800元/㎡,分配方案另行制定并公告。 6.《办法》中关于房票安置的内容依据《乐清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乐政发〔2022〕26号)制定实施。 7.《办法》还对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税收优惠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六、其他另行规定 1.定向游览服务设施用房购置相关规定。针对定向游览服务设施用房的购置价格、购置要求、分配方式等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规定。被征收房屋处于商业经营状态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3.返租规定。灵岩村征收完成后启动区块改造,依据规划重新布局旅游相关的服务功能和产业。区块改造完成后另行制定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用房的返租政策。 七、关键词解释 1.定向安置房:特指雁荡山景中村搬迁站前社区04-27-1地块安置房和04-44地块安置房(待建)。 2.定向游览服务设施用房:依据《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灵岩村规划用途为定向游览服务设施用地,定向游览服务设施用房特指依据雁荡山风景区相关规划对征收搬迁后的灵岩村进行开发建设的旅游度假类的公寓式酒店等房产。 八、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黄余凯 联系电话:0577-6215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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