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乐清市 E 类人才项目(特色贡献项目--会计类)遴选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高质量建强具有乐清特色的“三支队伍”,根据《“瓯越英才计划”乐清市E类人才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乐委人〔2024〕2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乐清市E类人才项目遴选的通知》(乐委人办〔2025〕1号)文件精神,开展2025年度乐清市E类人才项目(特色贡献项目-会计类)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乐清市E类人才项目(特色贡献项目-会计类)申报基本条件为: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申报时已全职在乐工作3年以上,会计副高及以上职称,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领军人才) 2.主持的研究课题在省市级获奖 3.最近3年参与推动乐清本地会计行业发展活动 4.主导完成重大项目成果(近3年在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雄鹰企业”、省“链主”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担任项目主导人一年以上、参与成功上市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二、申报材料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乐清市E类项目人才个人申报表、附件材料等。申报人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签字并加盖印章后扫描成pdf版各一份)报送至邮箱:yqkuaijk@163.com (二)初审。乐清市财政局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确定10名推荐对象(青年群体占比不低于50%)报乐清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系统上报。市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开展资格复审并确定入围答辩名单。再由乐清市财政局指导入围对象在温州人才之家(https://rc-zzb.wenzhou.gov.cn:65443/rcApp/#/)-“瓯越英才计划”申报通道,填报相关评选资料。 (四)答辩。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评审,按照好中选优、质量为先、总量控制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赋分。 (五)公示。市委组织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酌情结合实地走访核查情况,提出建议入选名单,建议人选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发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政策支持 1.入选者可认定为E类人才,在乐清市范围内享受博士同等待遇,包括不限于享受子女无障碍入学、6折购置人才配售房、3万元/年租房补贴(最长5年)等系列政策。 2.优先推荐申报“瓯越英才”计划D类以上市级项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4月7日 2.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乐清市E类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ABCDE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 3.原则上一家单位申报不超过1名,上市公司、卫健系统、教育系统申报各不超过2名。 附件:1.乐清市E类项目人才个人申报表 2.附件材料提纲 |
|